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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杀意

得到血红小剑后,赵长乐也就不在陵园停留,身形直接一晃就离开了陵园。

……

也几乎就是在他在陵园拿到血红小剑的时候,位于蓉城市市郊,一座属于蓉城市三大家族李家的一栋小别墅内。

这栋小别墅所处位置极为幽静,大晚上整栋别墅就只有几盏昏暗的路灯,发出飘忽不定的灯光,偌大别墅内竟然没有任何人活动的痕迹。

但别墅看起来却又不像是久无人居住,整栋别墅都光滑如新,端是诡异。

而就在这别墅内的一间地下密室内,盘膝坐着一名身穿黑衣的散发老者,正闭目修炼,四周不断有大量的黑色雾气弥漫,平添几分阴森之气。

许久,正在盘膝打坐中的老者,突然睁开双眼,一口鲜血喷出,脸色有些古怪,喃喃自语道:“怎么回事?我怎么突然生出一种不祥预感,像是什么至宝被抢夺。”

就在刚才,他冥冥之中有种不详预感袭来,让他心神一个不稳,真气乱串一口鲜血喷出。

“难倒?”黑衣老者似乎想到什么,神色露出焦急,来不及多想就破开密室大门走了出去。

半个小时后,郑家陵园内,黑衣老者面沉如水站在陈芙蓉被破开的陵墓前,眼中涌现出滔天杀意。

“老夫培育二十年的煞器,竟然被人给盗走了,到底是谁!”

这老者,正是那埋下血红小剑始作俑者。

这件煞器当年可是花费极大代价,才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埋入郑家陵园,眼看着就要到彻底孕育完成,可现在却被人给截胡了。

二十年心血竟然就此毁于一旦,让他几乎快要处于疯狂暴走的边缘之中。

“我不管是谁敢夺走老夫二十年心血,就是天涯海角亦是不死不休!”

黑衣老者满脸杀意看了一眼被破坏的陵墓,手中便是一道黑色真气轰然释放而出,伴随着震耳欲聋的爆裂声,整个陵墓店化作一地粉末。

在引来陵园工作人员之前,一脸愤怒的离开。

……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赵长乐并不知道,回到济世中医馆给自己安排的住处后,就开始运转真气对血色小剑进行祭练。

一夜无话,等到第二天太阳已经照进卧室时,赵长乐才停止了对血色小剑的祭练,疲倦的脸色上闪过一抹喜悦。「经过一晚上的真气梳理,已经可以勉强运转血红小剑。

想到这里,赵长乐眼中便散过一抹期待,握住小剑一道真气便注入其中,然后对着不远处的墙壁隔空一斩。

一道血红色的剑芒就以惊人速度迸发而出,狠狠斩在不远处墙面上。

“轰!”整栋房子在瞬间都随之狠狠一震,一个碗口大小的洞口就出现在他眼前。

“这……”纵然赵长乐心中早就有所准备,但还是忍不住心中翻涌起浓浓惊骇。

要知道这可是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墙壁内都是厚厚钢筋,就是踏入先天境界,如果不全力以赴轰击,是绝对不可能轰穿的。

而借助血红小剑,只是随手一击,竟然就有如此威能,完全就是一把利器,而这还是在初步掌控血红小剑的情况,若是能够运转自如,只怕威能还能再增强几分。

“倒是不错的一次机遇,你就叫血红吧!”

赵长乐心满意足将血色小剑放在手心,思索了片刻后给这把煞器取了一个名字。

收好血红之后,赵长乐脸上露出一抹苦笑。

虽然踏入先天之后,体内所蕴含的真气已经达到十分强盛的地步,但经过一晚上连续释放真气,已经将体内真气消耗的七七八八。

看了一眼强上挂钟显示的时间,才早上八点钟,距离跟沈安秋吃饭时间还早。

就闭上双眼开始修炼打坐,先暂体内真气补充一点。

时间一晃就到了下午时分,赵长乐才缓缓睁开双眼,体内真气已经恢复的差不多。

“倒是有点饿了!”连续一天都没有进食,又不断消耗体内真气,即使到了先天境界也还是有些顶不住。

正当他准备出门吃饭的时候,门外却响起一阵急促敲门声,打开房门一看正是沈安秋。

今天的沈安秋穿着极为时尚,一件白色连衣吊带裙,露出大片雪白香肩,一头慵懒的长发,随意披在两肩,挎着一个LV的限量版手提包,身上还散发着淡淡却又不刺鼻的香水气息,头上戴着一顶某款限量遮阳帽,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青春活波的味道。

看到沈安秋今天的打扮,赵长乐当场就是一怔。

不得不说这样打扮的沈安秋,再加上本来就不俗的面容和那高挑的身材,只要一走到街上绝对是道靓丽风景线,让他都不由当场愣神片刻。

“噗,怎么被我样子迷住了?”看到赵长乐发愣,沈安秋忍不住噗呲一笑,香气如兰道。

“迷住?”赵长乐这才回过神来,似笑非笑看着沈安秋,眼中闪过一抹恶趣味。

还不等沈安秋反应过来,身形就已经一动,几乎肩膀贴着肩膀站在她面前,用手指捋了一抹发丝,嗅着她身上淡雅的香气,凑在耳边淡笑道:“沈小姐如此美丽,我自然是心动不已!”

“你……”上一秒还发笑的沈安秋,下一秒整张脸都变得通红滚烫,连耳根子都是火辣辣的感觉,伸手指着赵长乐想要说些什么,却又想到什么,美眸狠狠瞪了一眼赵长乐后,就迅速向楼下跑去,宛如受惊落荒而逃的小白兔。

对此,赵长乐只是摇头微微一笑,也跟着离开了房间。

蓉城市作为西南地区最大的现代化都市,不仅是一座经济繁华的大城,更是一座有着历史悠久的历史名城,自古就有天府之国的美誉。

不仅有浓厚的历史底蕴,更是有很多美食。

虽然到了他这个境界,对食物的欲望已经不是很大,基本能够维持生命所需就行,不过面对蓉城市中的各种美食,赵长乐还是把持不住。

一路吃吃喝喝,晃晃悠悠的就逛到了一条极为繁华的商业街,开始了各种买买买,而赵长乐则当仁不让的成为劳力了。

身材和长相都俱佳的沈安秋,即便是走在美女如云的商业街上,也成功吸引来不少火热的目光。

而并肩走在一块的赵长乐,虽然也十分帅气,但全身上下都是地摊货,在气质上完全跟沈安秋没法比。

当不少人看到气质毫不出众的赵长乐,竟然跟这样一位大美女走在一块的时候,各种妒忌目光便纷纷如利剑般向赵长乐投去,可谓是将羡慕嫉妒恨都呈现的淋漓尽致。

这让赵长乐只感到如芒在背,如果说眼神可以杀人,只怕这些路人的眼神,已经将自己给杀死无数遍。

对此赵长乐也只能是无奈苦笑,看来跟美女逛街,并不是一件什么美差事。

“我要进去买一套衣服,然后等下就去吃夜饭。”走到一家知名奢华品牌店大门口的时候,沈安秋想到什么拉了拉心不在焉赵长乐衣袖说道。

百无聊赖中的赵长乐点点头,说是出来玩,现在看来自己几乎就已经是成了沈安秋的拎包小厮。

当然沈安秋也不差这点钱,自己安心做个拎包小厮就好。

“欢迎光临!”走进门店,立马就有两名身穿制服,面容姣好的店员欢迎。

原本那两名店员在看到沈安秋挎着是限量LV包包时,脸上面上笑容,暗想今天又有一笔大生意,可以拿到不少提成。

不过在目光转到赵长乐身上后,两人脸上笑容都微微停滞,转而脸色变得无比古怪,但转瞬即逝就恢复了职业笑容。

这一微妙动作却并未躲过赵长乐目光,让他有些无语摸了摸鼻子,暗叹自己多半是被当成吃软饭的小白脸了。

真是搞不懂现在的人,怎么都喜欢以貌取人?

好歹自己银行存款也有个好几亿,也算是个实打实的富人,就是用钱都能砸死一大片人。

没有过多理会那两个店员,赵长乐跟着沈安秋开始挑起衣服,这里面的衣服随便挑一件价格,都没有低于五位数的。

让赵长乐更是无语,至少在他看来一百块跟上万块的衣服,穿起来也没有什么多大区别。

当然他也不会开口,一切只要沈安秋开心就好。

很快沈安秋就挑选了一件标价五万多的裙子,就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去试衣间试穿去了。

对衣服不敢兴趣的赵长乐,也就百无聊赖的坐在一旁的小板凳上,打量着店内进进出出的客人。

恰好在这时,一对衣品不凡,疑似情侣的男女就从店外走了进来。

“咦……”当赵长乐看到那男的之后,忍不住轻咦一声,那男的不是别人,正是一同在济世中医馆上班的宋康杰,居然在这里碰到他,真不知道说晦气好还是缘分。

紧接着赵长乐目光就落在与他一同进来的女伴身上,年龄不大最多也就二十岁不到刚成年的样子,不过脸上却是浓妆艳抹,老远都能闻到一股浓烈的香水味。

凭借一个医生的直觉,这个比宋康杰怕是要小十岁的女伴,只怕感情史十分丰富,真是叫人感到有趣。

扫视了一眼赵长乐就收回目光,也不打算跟宋康杰打招呼,也没有那个必要。

只不过整个店面并不大,当他看到宋康杰跟那女伴后,对方也看到了他。

正在跟女伴十分亲密交谈的宋康杰,原本满是笑容的脸,在看到也在店里的赵长乐后,先是一怔,旋即脸色就变得十分难看起来。“亲爱的你怎么了?”身旁的女伴,看到脸色难看下来的宋康杰,连忙嗲声嗲气拉了拉他,某处发育十分夸张的地方,更是不断来回晃动。

感受到手臂上传来的酥麻感觉,宋康杰难看的脸色这才好了不少,看了看女伴晃动的地方,似乎想到什么,冷笑道。

“没什么就是看到个认识的土包子,竟然也来了这种地方,我们过去看看。”

说完宋康杰就牵着女伴的手,向赵长乐所在的地方走过去。

“哟,这不是赵神医吗?你竟然也在这里,还真是叫人意外。”还未走近,宋康杰带着一抹嘲讽的声音就已经响起。

闻言,赵长乐眉头微微一皱,看了一眼宋康杰就收回目光,根本不想跟此人说什么废话。

见赵长乐竟然不说话,宋康杰顿时就大感没面子,脸上虚伪笑容收敛不少,讥讽道:“赵长乐你跟我装聋子是不是?这里可是奢侈品店,要是碰坏了东西,你可赔不起,我是看在我们在同一个地方上班,好心提醒你,没事就不要进来蹭空调。”

“就是!一身地摊货,衣服上的印花都快搓掉了,乡下来的土包子!”宋康杰身边那女伴,也满是讥讽开口,眼中充满不屑于厌恶,还捂了捂鼻子,似乎生怕闻到赵长乐身上有味道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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