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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觉醒

此时狼头鹰体内的那株龙血母草的效果也发挥到了最佳在状态,一丝丝的血脉之力从其体内透出,几乎可以看到狼头鹰身上绽放的淡淡红光。

而那处理好的伤口,则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翻动着,一丝丝肉芽不断从伤口下冒出,然后向上疯长将翅膀底部巨大的空洞补上。

“抹紫蛇膏!”赵长乐命令道。

这是最后一步了,将这一步做完整个伤口处理的过程就算是完成了。

紫蛇膏有着加快伤口痊愈的效果,因此基本抹了紫蛇膏之后,最多明天天亮,这只狼头鹰就会回到本来的状态,翱翔天空!

紫蛇膏抹完,狼头鹰身上的气血之力也是达到了顶峰,不断膨胀的血脉之力涌向伤口处,很快恢复速度就变成了十倍速,原本缺陷的伤口慢慢修补,缓缓恢复,甚至是原本的肌肉组织都是瞬间重置,长出了更为强劲的肌肉。

半个时辰过去,原本受伤的位置只看到了一片蓬松的羽毛,再也看不见丝毫的伤口痕迹!

这只狼头鹰居然真的被自己抢救过来了!

“不敢相信!这居然都能活!”鹤鸣震惊的看着活蹦乱跳的狼头鹰,对少爷的眼神中满是崇拜。

而方平则是大失所望,炭烤鹰爪不要想了!

不过他对这个当初认得大哥是再一次刷新了认知。

他居然还会巫医?

这个要和师父说一下,说不定师父还能和他碰撞出一点思维的火花呢!

此时的赵长乐浑然不知方平产生了什么可怕的想法,他正忙着将狼头鹰身上的束缚解下来,然后试试感觉呢!

王族的狼头鹰一般来说都有着一项天赋技能,就是不知道这只狼头鹰有没有到年龄觉醒了没有,要是觉醒了什么雷电火球什么的,这就是妥妥的战斗机啊!

赵长乐露出了向往的表情。不过撇开这些不讲,狼头鹰也是一个十足的战斗坐骑,比起狮鹫那种只能骑不能打的不知道要好了多少!

甚至帝国还有着鹰骑士兵团,清一色的全是狼头鹰骑兵战士!

在突袭战中,往往这样的部队都是利器!

而在日常使用中,狼头鹰的性能可以说也是十分的出色,不仅续航历程长,要比狮鹫长了两倍,并且可以冲刺,冲刺的速度可以达到日常速度的三倍,可以让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到飚鹰的快感!

因此狼头鹰一直是一些佣兵团的最爱魔兽之一,同样的,有着狼头鹰的佣兵团大多都是实力不弱的大型佣兵团,因为不论是捕捉还是购买,那代价都不是小型的佣兵团负担得起的。

“从今天起,你就叫追风!”骑上狼头鹰,小心的将自制安全带绑在狼头鹰身上,确保自己不会被甩下去成为鲜肉酱。之后赵长乐就牵动缰绳让狼头鹰的身体缓缓升上了天空。

方平和鹤鸣跳了上来,两人准备好后,赵长乐大喊了一声,同时用力拉了一下缰绳:“起飞!”

狼头鹰冲天而起,翅膀下巨大的推力在下面掀起了一阵狂风,让周围几个简陋的工棚都倒了。

而狼头鹰,则是直接消失在了煤场众人的视线中。狂风袭面而来,这只幼年的狼头鹰王族果然是没有让他失望,仅仅是幼年便是有着狮鹫几乎全速下才有的速度,要是说三倍冲刺的话更不知道要快多少。

不过确定是不能持久,但是即便是这样,续航里程都是远超狮鹫了。

并且虽然是幼年狼头鹰,但是背部依然是十分宽阔,带上赵长乐、鹤鸣还有方平简直是绰绰有余。

要是成年了,估计一次性最多能带上一二十人,当然那是要采用挂上去的方式。

不过这已经是让赵长乐很满意了。

“咱们回去!”轻拉缰绳,狼头鹰就调转了身形向后飞去,很快身影就出现在了钱家煤场的上空。

赵长乐将其落在自己办公室楼顶,同时也是实验室的楼顶。

楼顶空间很大,完全足够降落,这是赵长乐之前嘱咐过秦管家做的。

目的就是做成像是停机坪一样的东西,不过此时应该叫做停鹰坪。

暮色四合,劳累了一天的赵长乐吃了晚饭后就睡了,不过他还是赶在睡觉前用青蝶向城主府传了一个纸条。

纸条当然是给林啸的,自己走了之后大河帮难免是会贼心不死,虽然此时钱家煤场人数已经足够多了,但是非战斗人员占了绝大多数,而且四龙物流全体成员只有一半的人留在煤场装卸,还是分散在三个煤场。

要是大河帮趁机捣乱的话,虽然说不一定能动得了赵长乐的骨头,但是少点血肉还是没有问题的。

毕竟钱元和顾大河一群人消失了这么久都没有消息,他可不相信他们会甘心失败。

钱家护卫队的实力虽然已经不弱,在陈墨这个帅才的训练下已经是和城防兵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弊端就在于人少。

一共也不过是二三十人而已,就算是陈墨的指挥再好,怕是遇到那些穷凶极恶的大河帮悍匪也是难以应付,毕竟演习不是实战,一旦大河帮开战,损失的一定是自己。

“搞定!”打开窗将青蝶放出去,赵长乐进入了梦乡。

钱家煤场的股份有着林啸的一份,不过也仅仅限于钱家煤场在曲风城的生意。

但是就算是这样,已经是让林啸吃的舒舒服服了。

因此钱家煤场的安危当然是和他息息相关,毕竟他也是钱家煤场的半个主人。

有着林啸罩着,赵长乐这次就可以安心去鲜国了。

毕竟一个明道期强者的威力,还是可以保证钱家煤场的安全的。

大河帮最强的一批成员也不过是鸿蒙六七层左右,而钱元再强也只是鸿蒙八层,已经远远跟不上自己了。

敢来的话,赵长乐就保证让他们有来无回!

第二天一早,一鹰两只狮鹫带着三人冲天而起,影子慢慢缩小在北方的天空。

秦管家淡淡叹了一口气,转身回到了办公室。

“总经理,这是最近半个月的收支状况,最近原料采购上需要多一点……”总经理秘书许干将一份报表递上。

“你和汤玄决定吧,年轻人到底是比我们这些老家伙有活力些,把结果告诉我就行了!”秦管家有些无力的道。

少爷的意思很明白,其实就是让自己帮着磨砺磨砺这两个小子,这钱家煤场少爷是不会待久的,因此他早晚会将这里的一切交给某个有才能的人去干。

他总感觉,少爷遇刺之前最多就是一个明白些事理的平庸之辈,不把老家主留下来的产业败光就已经是不错了。但是现在他感觉,少爷变了。

变化就是始于遇刺回来之后,不仅赶出了原本实力高强的大少爷,还将钱家力挽狂澜从谷底拉出来,现在之前最大的对手,都已经是沦为了钱家的附庸!

这样的功绩,可以说是个奇迹!

要知道,在这个拳头说话的世界里,少爷只是一个完全没有任何实力的普通人啊!

普通人能做到这一步,简直是难如登天!

因此,少爷注定是开拓远方的人,曲风城太小!

在秦管家动这些心思的同时,赵长乐已经骑着狼头鹰在天空中狂飙了上千里了。

而鹤鸣和方平两人也在狼头鹰背上带着,后面两只狮鹫远远的在后面吊着,有几次甚至是直接看不到了。

不过也不怕它丢,这种驯养好的魔兽都是认主的,脖子上都有刻了法阵的项圈,通过项圈主人可以感应到魔兽的位置,魔兽也可以感应主人的方向,从而找到主人。

因此,赵长乐才敢一路狂飙。

这一次他早有防备,好几层雪灵狐皮毯子裹在身上,迎面而来的寒风则是让鹤鸣给自己加了个灵力护盾,既不影响视线又能挡住寒风。

因此赵长乐几乎感受不到任何的寒冷。

六个时辰的时间,从早上到即将太阳下落,赵长乐终于是来到了马小四之前传消息过来所说的那个乌托城。

这里是鲜国的首都,也是鲜国境内唯一一座城市。

游牧民族只有部落,很少有着长期定居点,因此有着这样的一座城其实很不容易。

不过这座城里王宫是空的,因为他们的王还是喜欢游牧的生活方式,带着部落和牛羊到处游荡劫掠。

但即便如此,这座城里还是聚集着不少人的,不过基本都是平民老百姓,因为贵族往往不屑于住在固定不变的城里,他们有自己豪华的帐篷,为什么要住城里脏乱差的土屋?

赵长乐虽然表示尊重他们的生活方式,不过还是对这样的逻辑感到震惊。果然这清奇的脑回路是另一种文化下的人民所无法理解的。

而狼头鹰的降落,无疑是让这座只有贫民和流浪汉的乌托城躁动了起来,一下来就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因为贵族们不会来这里,只有他们的大王才会几年回来住几天。

看到狼头鹰的一瞬间,人们几乎都想到了:是大王要回来了吗?

然而并不是,下来的是几个服饰样貌完全和鲜人长相不同的家伙,他们此时同样是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这里。

“是白国人!”几个见过白国人的百姓认出了赵长乐几人的来历。

赵长乐对他们回以一笑,然而这些老百姓却是面容冷漠、无动于衷。这并不是因为鲜国和白国常年交战的原因才对这几个白国人回以冷漠的表情,而是因为他们骑得是狼头鹰。

在鲜国,狼头鹰向来是一些有地位的贵族和军队才会装备的魔兽坐骑。

而不管是鲜国人还是白国人,骑着狼头鹰都代表着地位不凡。

地位不凡的人,和普通百姓天生对立!

总之,贵族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就是灾难!

赵长乐似乎也是意识到了这点,于是没有继续向这些人微笑,而是拿出了一枚银币放在手心道:“你们有没有见过像我们一样的白国人来过这里?我们是来找他们的!”

众人眼睛亮了起来,各国钱币通用,无非就是刻的花纹不同。一个银币对于这些贫穷的牧民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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