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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血性与诺言

“如果我早一点来到你身边就好了。”

“可你又不是救世主,即使你在,你又能改变的了什么呢?”

“我会是你生命中的一抹阳光,我会的,我有那样的勇气,穿过黑夜。”

“现在也可以。”

安静的空气里,未曾言传的话语。

“你还愿意继续往下说吗?”她问。

“如果你想听的话。”

“当然。”

“不过后面的,有点糗。”

阿朴歪着头,“糗?是可爱的意思吗?”

闫寻笑笑。

“那天晚上,我独自一人溜进了船厂。夜里面只有一个保安值班,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我不怕他,就是再让他年轻个三十岁,他也追不上我。况且,我们上次开的洞,离保安室很远。我隐约记得,当时也不是真的想偷点什么出来,我就是喝多了,胆儿肥了,觉得勇气多得没地方用。”

他的嗓子耸动了一下,咽了一口吐沫。“我沿着黑森森的铁丝网围墙摸索。感受着它锈迹斑斑的纹理,它冰冰凉凉的,很粗糙,甚至有一点扎手。很快,我找到了那个被我们用石块堵住的洞口。我轻轻地扒开那些石头,然后趴在地上,贴着铁丝网钻了进去……”

闫寻非常善于讲述,他稍稍停顿了一会。

等到阿朴开始迫不及待地发问。

“你怎么不说了?”

“我一抬头……立刻,就惊了我一身冷汗。我看到了……一双碧绿的眼睛。它在黑暗里直勾勾地盯着我。”

“啊!”朴和平用手捂上了眼睛,然后用指缝露出一点点余光,“那是什么?”

“别怕,那只不过是一条该死的,货真价实的,可能比狼还要健壮的德国狼犬。该死,在那之前,我们都不知道船厂里有它的存在。或许它是临时借过来看管的?总之,倒霉的人是我,被我碰上了。”

“天呐!”朴和平不肯把捂着脸的手心放下来,她冲闫寻的手臂努努嘴,极尽小女生可爱的样子,“咬你啦?”

“没有”

听到否定的答案,朴和平长舒了一口气。

“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甚至连畏惧也短暂的消失了。那个凶猛的畜牲,它就呆在那,不带任何感情的凝视着我,而我,也一样不带感情的凝视着它。我跟他对峙着,但不代表我什么也不做。我是狡猾的人类,又是人类里最狡猾的小偷。我佯装往后爬了一步,右手却悄无声息地摸到了脚边的砖头……”

“你知道吗?两千多年以前,楚霸王项羽就是从江东这片土地上出发,去征战暴秦。我为我那一时身体里流淌的血性感到自豪,我发誓,只要那个畜牲敢扑上来,我立刻就用坚硬的转头打碎它的狗头!”

“然后呢?”朴和平紧张地揪着床单。

“然后它凑近我,几乎脸贴着脸,冲我吼了一声,我感受到它湿热的呼吸,和迸溅而出的肮脏的口水……”

阿朴再度把手捂上了脸孔,这次连指缝也没留。

“我又往后退了两步,保安室那边有了动静,一道手电筒的光朝我们照过来,我终于看清了那畜牲的样子,它的身高将近一米,都快超过我的胸口了。我的天,它可真威风,前肢笔直,肌肉充满爆炸性的力量,浑身紧绷着一层坚硬的棕色皮毛,脊背上是漆黑的,没有一丝褶皱。它的耳朵骄傲的耸起,眼睛亮得像日耳曼草原上的星辰。”

“我就是和这样一只残暴又高贵的畜牲对峙着,尽管有第三者的出现打破了这种短暂的平衡。‘干什么的!’那老头大喊。我没理他,因为我感受到那头凶猛的畜牲身上散发出来的攻击欲望变得越来越强烈!它比那老头的威胁来的大多了!我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专心对付它。那一刻,什么后果都被我抛在脑后了!”

“但那死老头的手电筒始终在我脸上晃,手电筒发出的强光刺痛了我的双眼,在一阵白茫茫的光影里,我仿佛看到野兽一跃而起……”

“啊!!?”

“那一刻,我本能的闪躲,手脚并用,一下子就爬上了两米高的铁丝网,但我挂在那里,一动也不能动。那畜牲在我脚下狂吠。我感觉我的手指和掌心都被锈蚀过的锋利的铁丝割破了,有些倒刺甚至生生的扎进肉里……像是闻到血腥味,那畜牲显得更加暴躁了,它笔直的尾巴,就像一把军刀,等待收割我的生命。”

“然后呢!?”

“我坚持了一会,但那姿势太费力气了。还没等老头走到我跟前,我就仰面摔了下去……”

“我的头砸到了树桩上,像挨了一闷棍似的,晕了过去。等我醒来的时候,两个民警把我从保安室里带走了,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坐警车,感觉自己像在拍电影似的。至于……后面的事,我就不太记得了,我似乎听见母亲的哭声,父亲的叹息,以及他们熟悉的相互咒骂的声音,最后是民警无可奈何调停的声音……我那时的头很痛,什么也记不起来了。整整三天我都没有去上课,我躺在床上,滴水不进。心想,也许我再也没法儿再回到学校了。”

“即使在母亲殷切的哀求声里,我下床以后,那段日子,大概有十来天左右,我仍然没有去上学。我害怕校园里的流言蜚语会将我淹没,尽管我籍籍无名,仍然有那样可怜的自尊心。你知道么,有时候,杀死一个人根本不需要什么极端的武器,只是一句轻飘飘的能将他诛心的话,便足够了。语言暴力,和所谓的校园凌霸一样可怕,它更加难以约束,因为它由人性而来,我知道的。”

“我在黄昏时分独自一人走在街道上,混迹在那些下班的工人人潮里。我却再也不敢去走江边那条我最喜欢的路了,尽管我知道那里有芳草青青,一水长天,有半江瑟瑟半江红,有夕阳最美丽的余晖。我再也回不去了。”

阿朴看着闫寻,他的目光里好像就乘着少年时的风景,仿佛有无尽光芒像夕阳一样湮灭殆尽,又再度升起。

“我就是在那时候,遇到了陈牧。他也不去上学,人们说他患上了耳鸣,有些抑郁。但我在他身上看不到任何抑郁的痕迹,他每天坐在院子里看书,脸上总是挂着轻松愉快的神情,到了夕阳迟暮的时候也不回屋,有时候还会冲我微笑。”

“我觉得这些好学生真可怕,他们为读书而生,与课本合为一体。就像武侠小说里,剑士的最高境界,就是人剑合一。有一天,我怀着对年级第一的仰慕之情,鼓起勇气走近他身边。我问他,学霸,你整天看书,不累吗?”

“他说,不累啊。”

“然后我问他,可我光是每天无所事事的,就觉得很累,是为什么?”

“他说,你需要目标,或者信仰,哪怕是精神寄托也行。”

“可是我没有目标、没有信仰,也没有精神寄托。”

“他沉默了一会,冲我眨眨眼。说道,那就难办了。但他的眼神里不减一丝自信和欢愉。老天爷,像他这样的人,透明得像一潭清水一样的人,会抑郁?而我自己呢?我才是那个抑郁患者吧,我是一潭浑水,还不知道要放多久,才能重新浮起清冽。”

“谁知,陈牧突然把他的书递给我,他说,借你看。他的书很奇怪,用白色的塑封皮精心的包过,看得出来他是个很爱书的人。但那塑封上面他用记号笔写的书名令我抗拒《量子力学》。”闫寻说着,眼睛里弥漫出一种无可奈何的笑意。“我没好气地把那书往桌上一丢,说道,你这不是羞辱我吗?我哪看得懂这个!”

“他没说话。只是神情肃穆的揭开书皮给我看。阿朴,你猜怎么着?”

阿朴瞪着大眼睛摇了摇头,她并不知道中国的学霸们是怎样的。正如即便是西门吹雪,在决战之前,也不知道叶孤城的剑究竟净重几斤几两。高手,都是各有各的习性。

“他把白色塑封拆下来,”闫寻嘿嘿地笑着,轻声道:“没想到,压根不是什么鬼量子力学,里面原装的书皮,粉粉的,我到现在都记得,名字叫《我闯大秦泡美记》。”

“噫唏!”朴和平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他竟然在看不良书籍!”

“对啊!你说说这个陈牧,当时我是拒绝的其实,我可是读金、古、梁、温的武林正道,朋友!”

“那你一定没拿吧!”

“咳,这倒不是。其实还挺好看的。”

“……”

“再往后啊,我就经常去陈牧家里借书看,他有整整一面墙的大书架。当然,真正的宝贝都藏在角落里……”

阿朴没好气道:“你们这些庸俗的男生,简直没一点追求。”

闫寻故作诧异地逗弄她,“你说什么呢?我说的真正的宝贝是陈牧上课的笔记……你真是……想什么呢……”

“我没……”

“那些可都是他自己整理的,简直是无价之宝。我当时想着,我要是有钱一定找出版社把它印发,肯定能赚大钱!那玩意太神了,就像是连接课本与试题的桥。”

“在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学习是有法可依,有法可循的,甚至有一条捷径摆在我面前。我看着这些笔记,又看看陈牧,感觉改变我人生的契机到来了!”

然而我知道,真正改变我的,永远是他看似不经意间的鼓励和不厌其烦的耐心,以及他的那颗乐于助人的爱心。就算他看穿我的一切,仍然选择无私的帮助我,甚至愿意睿智的低我一头,让我有机会彰显我的小聪明,来填补我自卑的沟壑。

这段话他并没有对阿朴说。可能是想在喜欢的人面前保留多一些的自尊心吧。

“总之,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前半生最感激的人。无论何时,我都会为他挺身而出,哪怕刀山火海,两肋插刀。”他最后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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