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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逆境与苦主

第二天一大清早,当闫寻还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下,就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给惊醒了。

本以为是爸妈在医院折腾一夜回来了,他连忙翻身下床去开门。

可是他刚把大门打开一条缝,就被一个恶汉从外面一把推开了,动作非常粗暴。闫寻往后闪了下,差点砸到头,等他站定身子瞧了瞧,心里一阵忐忑,只见他家原本就不大的院子里,站着十几个戴着粗细金项链、油里油气的社会青年。

领头的是那个光头中年人,正一言不发地望着闫寻,目光很是阴沉。就是昨天撕他数学书那个坏蛋,闫寻知道他叫曹坤。

曹坤是本地非常有名的一个黑社会小头目,据说黑白两道都有人,两头吃得开。专门以放高利贷,收押典当套取巨额利润。说白了,干的都是让别人家破人亡的买卖。

闫寻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但他心里明白,肯定是昨晚跑路的事,已经被曹坤知道了,所以他这才大清早就来搞事。

这时候,一个留着板寸头的小眼睛男人,手里端了个盆走过来,里面盛满了一种不明液体,他问也不问,径直地朝闫寻身上泼了过去。

哗啦一声,紧接着眼前一黑。

闫寻避无可避,就是想躲也来不及,直接就被他从头到脚、从上到下泼了个通透。

闫寻后知后觉,吓得一个激灵,身子往后一缩,狼狈地坐到地上。引来门外的人群中的一阵放肆哄笑。

闫寻用手抹了一把脸,然后睁开眼睛,往自己摊开的双手上看了看。这一看,便没忍住惊叫起来。

那声音惨绝人寰,是一个青少年正在经历人生的最悲惨的画面时发出的哀嚎。他的声音里,没有一丝理智,只有彻底的无助,以及失去思考能力之后人类的本能反应。

“血”

血,浑身都是血,一种腥臭无比的血。那是某种动物身上流淌过的液体,……暗红色的,早已经发黑了,是经历过死亡的血液。

闫寻被腥臭的血液熏的快要晕过去。

他发了疯似的从地上弹起来,三下五除二地脱掉自己的上衣,猛冲向院子里自来水龙头,几个小混混忙不迭避让,生怕沾到一丁点晦气在身上。

闫寻一直把水龙头拧到最大,不顾倒春寒的冷冽,一边瑟缩着,一边用那冰冷而透明的自来水清洗着自己。清洗自己的脸,头发,双手、手臂……还有胸膛……

可是,他无论如何也洗不干净。那些猩臭的血液里面似乎还掺着红漆,黏在皮肤上似的。

闫寻绝望地嘶吼着,而制造出这盆恶心的液体的人,却在一旁得意洋洋的笑着,这大概是暴露在今天的阳光下最恶毒的人心了吧!

可怜的闫寻拿起水池边的钢丝球,用力地在手臂上擦拭。他的嗓子里不断地发出凄厉的怪叫声,手臂被钢丝球擦拭的又红又肿。

“让你们跑?还跑吗?欠了这么多钱,不想着还,就想着跑?”

曹坤终于从人群中走出来。

他戳着闫寻的额头,语气严正得像在说一个天经地义的道理。

似乎在这个道理下面,一切卑劣的行径,都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他身后跟着的那些小混混或叼着烟,或鼻孔朝天的望着闫寻,用一种观赏闹剧的眼光,看着这一幕惨剧。他们中很多人年龄并不大,甚至应该坐在课堂里,学习知识,以健全自己的三观。但他们的眼中什么也没有,只有混浊和昏暗。为了几包烟钱,就沦为了这个世界上最可恶的帮凶。

从那些混浊昏暗的眸子里射出来的嘲弄的目光像刀子一样活剐着闫寻。

在光头曹坤的指示下,这帮人有的开始拿着大锤和木条把闫寻家的窗户钉死;有人拿着红漆在墙上歪歪扭扭地涂画着“欠钱不还”的字样和一些恶毒又粗鄙的辱骂字眼;还有人拎着棒球棍,一盆接一盆的,把院子里的那些刚发出春日新枝的盆栽打碎……

闫寻瘫坐在地上,木然地看着其中一个斜眼青年把他养了整整三年的一株芦荟踩的稀巴烂,又把老旧的窗户玻璃捅了个七零八碎……他自问从来没有喜欢过这个家,此刻却像被摧毁了最珍贵的东西一样。

他的心理防线挤压了一天一夜,早已接近崩溃的边缘了,此刻更是连话也说不出了。嘴巴歪斜着咧开,嘴唇外翻,不停地颤抖着,嘀嗒着口水,像是痴傻了,又像是一种诡异的笑……

此时的他,是多么悲催和狼狈!与彼时那个温柔地陪伴在病床前,一边照顾、安慰着阿朴,一边立志改变自、改变人生的元气少年相比,业已判若两人。

这样的处境,实在令人感到屈辱,令人绝望!如果让阿朴看见自己现在这副样子,说真的,他宁愿去死!

不知不觉间,闫寻的认知被彻头彻尾的颠覆了……虽然他来不及做什么深刻的思考,但有些思维开启的时候,的确就像顿悟一样。

他原本觉得自己虽然出身寒微,家庭条件远远不及别的同学。但自问从未屈服于命运,一直勇敢的在逆境中野蛮生长着,在荆棘丛里找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

他一直坚信自己是那风雨后终将会浮起清冽的一潭清水。

所以在那之前,无论他做什么,他觉得都是在苦日子里的一种狠命挣扎。是突破四周壁垒必须要使用的一种蛮横和力量。

然而现在,他才深刻的意识到,自己是真的浅薄,甚至荒唐而可笑……

和此时此地的境况比起来,从前的他,对于“何为逆境?”这种说法,简直是一无所知……

那时,明明有的吃,有的穿,有书可以读,未来掌握在自己手中,又算什么逆境呢?

眼看这一潭水,当真被这天灾人祸般的逆境彻底搅和混浊了,并且平复无期的时候,他这才彻底明白

“呵呵,自从阿朴走了以后,我一直在折腾啥?一切都是徒劳的,没有意义的。”

即使完全以自我为中心去实现自我,得到的东西,也一定不会比失去的快乐更珍贵吧!

他忽然明白了,是他自己把自己关进了黑屋子。

一个人如果陷入自卑地情结里,就会习惯性地认定自己是一个苦主。就会在潜意识里,不断地把自己的身世,遭遇在内心放大,再放大……以此来凸现自己所遭受的不公平,以及在应对时,为自己的一些失误找到情有可原的藉口。

或者说,就是在同情自己,或是在博得他人同情的诉求里,体现自己的一点点与众不同吧!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自欺欺人的心理,与这些小混混犯事儿的心理有什么区别呢?

这种心理,最容易滋生犯罪。而青少年自身、学校的老师、家长又很难去及时干预。就是干预了,很多情况下也会因为方法不当而适得其反。所以,我们在期待未来的教育事业里重视专业心理健康干预的同时,也要问问自己

究竟有没有好好利用和发挥属于我们自身的力量呢?

人生是一次又一次的选择,在这个过程中,很少能有人一次就选对。

失败和犯错也是常有的事,切记不要去钻牛角尖。

人们都说,成长是建立在将现有的人格不断地打碎和重塑的基础上,伴随着如同血肉撕裂般的痛苦,涅重生。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树木的成长尚且要经历风雨,何况人乎?每一个人都是在不断跌倒和爬起来的时候,收获真正的高度和力量。

一个人,只要懂得不断地调整自己的状态,就不会怨天尤人。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像是驾着一艘小船,行驶在茫茫人生的大海上。尽管海上有风暴,海底有鲨鱼,但优秀的渔夫都知道,抱怨是没有用的。我们要学会互相帮助,同舟共济,热情而友好的参与到与人们的交流合作当中去,才能真正找到属于自己的价值。

当然,这个道理,闫寻又花费了很多年才一层一层的想明白。但当下的他,在无边的黑暗里,仍然在内心深处,保有一束光。

那是一种感召,就像一粒种子一样。

说不清是阿朴、陈牧,或是某些心存善良的人在不经意之间种下的,但它就是存在着。而且,终有一天,它将刺破所有顽冥黑暗,引领闫寻的这颗心,拨云见日,重回光明。

当隔壁那个平时看上去刻薄又抠门的老胡带着警察来解救他,解救这一切的时候,他更加确信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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