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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寒涌(三)

哪怕是至刚至正的英雄之气,在初露锋芒时,也可能表现得极为浑浊。

——《给我的女儿》 奥丽莎·摩尔·蓝比西(塔沙克)

***

这几日,索索玩得尽兴。他陪伍德一起外出探讨村庄防卫,也与村长见面简谈村庄历史,还和米妮相伴赏雪赏景——对他来说,这十天是用金钱换回的不可多得的欢乐时光。毋庸承担任何责任,毋庸忧虑任何后果,一手交钱、一手拿货……或许,这才是最适合他这种人的生活方式吧?

钱的话,还有很多。

哪怕没有了,也可以去黄金城再赚;哪怕黄金城不敢再回去,也可以随便找个地方,抓几个占山为王的土匪或名声不好的奸商,直接杀、直接抢。

活在这世上……

我,活在这世上。

“……”

这一日,他依旧与米妮相伴而行。

小小的猴儿般的女孩——可爱却又不那么俊俏的脸蛋,可爱却又不那么柔顺的金色发丝。作为玩物,她实在是再合适不过……

索索不爱米妮,但他很喜欢她这种人。

用钱就能摆平的男女关系是他最渴望得到的东西。米妮是个好姑娘,她知道男人想要的东西是什么,也知道她所侍奉着的这个男人期待的东西是什么——在彼此相处的这段时间里,她不逾矩、不骄纵,最初虽总想着依凭着我离开山村,但渐渐地,却也没了下文……想来,聪明如她,一定已参透了这件事的本来面目吧?

金钱。

我和你关系的唯一基础,便是金钱。

我们以金钱为纽带,你爱我的钱,我则喜欢你不吵不闹、一味讨好的低微与奉承。

这样岂不是很好么?

和我相爱的女人,我爱她们,她们也爱我,然后她们便死了——那些爱我的,死了。

既然如此,我又该为何而爱呢?

结果,爱情这玩意儿岂不是本来就不重要吗?

只要是个女人,就能满足我的性欲。

陪在我身边的不管是谁都无所谓。

你在这儿,你愿意陪着我;我给你钱,你和我睡觉。我不关心你和你身上正在发生或发生过的事,你也别关心曾发生在我身上和即将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我们互不叨扰,就像最初见面时那样——我买你的东西,你把东西给我……咱们两个,互不相欠。

……太美好了。

这样的人生,真是太美好了。

索索将空洞的目光投向远空——在那一湾被夕阳染作妖艳灿红的天际间,流云如丝,碧天却似浪潮。

浪潮……

也不知,美狄亚究竟征服到哪儿了。

以她的能力,想必已经在东方公国彻底扎稳脚跟了吧?

在发现我逃走、我背叛了之后——她也差不多该重新找个英俊、魁梧、勇敢、自信、浪漫的新男人了吧?

“……”

找一个,比我好一万倍的男人。

这样才好。

我这种人不值得她爱,更不值得她继续付出什么——她理应得到更好的人生。理应找一个真正爱她、真心爱她的能与之相伴一生的男人…哪怕对方很多情、很花心,也至少该是个愿意将她捧在手心里的,能凭着自己的力量保护她,进而保护她今后创建的国家、孕育的孩子的真正的男人……而不应是我。

她不该爱上我。

说到底,我这种人凭什么能得到她、她、还有她的爱呢?

我保护不了你。

我甚至、即便想保护都保护不了你。

只能默默看着手心里的沙子流光。

也只是傻傻地在攥紧拳头后,任由拳头里的沙子流光。

……怎么做都不对。

做了也是白做。

哪怕用别人的命当筹码,哪怕拿别人的命当铺垫——自以为退步已经够多了,那干脆别退了。可是,前进一步是悬崖,后退一步更是深不见底的万丈深渊——无法前进、无法后退。往前走是错,往后退更是错,无论怎么做都是错、错、错!

……够了。

够了……

相比起你们,我更爱的是我自己。

本该如此。

早就应当如此!

保护?保护谁?保护你么?保护你这么个蠢到爱上一个废物的白痴么?

不。

不了。

够了。

够了啊,傻瓜。

……去死吧。

你们、

够了……

“……”

还是现在更轻松。

再也不会有谁死掉了。

再也不会失去什么了。

该失去的,我全都失去了,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失去了。

我还需保护什么?

我的钱?不,钱财是身外之物。只要想要,我随时都能得到新的金银。

爱情?不,我已经放弃了爱情。欧丹死了,朵拉自杀了,明明被我背叛却不知自己遭受背叛,转而继续接受我的美狄亚,现在也已经被我彻底抛弃了。

亲情?友情?我全家死绝,就剩我一个;屠杀科纳穆时,里面说不定还有些我当初的朋友,就算他们不在那儿,也肯定在科纳穆周边的什么地方因我死伤殆尽。奥尔马奇兰的那些,只要再不相见就再不算是朋友;最近遇见的这个,反正接下来就要分开也不会妨害到他——我,索索。我现在……我是一个,孤家寡人。

正因如此,才无所畏惧。

正因为什么都不害怕失去,所以才什么都不再害怕。

“对的,就是啊,在曼铎山我曾看到有个老头儿推着车,上面装着好几只灰狼崽儿。”米妮一惊一乍地说着话:“他还说,想把这些狼崽儿当狗崽儿卖出去!可那些商人哪儿是这么好骗的?她们最后开出来的价儿,根本不值他辛辛苦苦掏狼窝的成本。哎哎,真不明白他当初怎就不直接拿狗崽儿往外卖。”

“谁知道哩。”

随口应一句,索索一笑,进而在简单思索后继续答道:“兴许,他是觉着狗崽卖不了高价吧?”

“那肯定呀!乡下的土狗,随处可见的玩意儿,哪儿那么好卖!”

“不过,灰狼这东西要是能带到外面……让那些达官贵人们知道了,倒也不至于卖不出去。”略一思索,他便想出了个馊主意。像是蛊惑贵人买狼崽,或是先出资抬高身价、唬住某座城市的市民们后再高调送一只狼崽给城中最受尊重的贵族,这样也可达成欺诈抬价的效果。

不过,这是个馊主意…毕竟,山里面的老头儿肯定做不到这个,而且只为了卖几只狼崽也不值得。

“说到狼崽子——你知道吗?小时候啊,我还跟爸爸在山那面找见过狼窝呢!”

“狼窝?”

索索微地一怔:“离人住的地方这么近?”

“可不是嘛!当时呀,我们就回村里找了人,小伙子、大伯老叔什么的一起拿着锄头、耙子就过去了,一个都没放过!”

“……”索索眨了眨眼。

他问:“狼崽也没放过?”

“嗯。我本来还想抱一只回去,可爸爸说不行。”

“……你爸做得没错。”

略一沉吟,索索清笑道:“小狼已经能认人了。它记得你们杀了它妈,留下来就是祸害。”

“是么?我就没想到这点。”

米妮憧憬的看着索索——仿佛对这个女孩来说,不管他说了什么话,都特别值得崇拜。

不过,这个话题倒也勾起了她对儿时岁月的怀念:“我们捣了的那个狼窝还在——反正咱们这儿也看,那儿也问的。趁着这个机会……干脆,过去看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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